船吊、碼頭吊工作幅度:起重機回轉中心軸線至吊鉤中心的距離,通常在吊重狀態下量取,由于吊重時結構件等會發生變形,因而一般噸位產品吊重時比空載時的幅度大0.5至2米左右。
船吊、碼頭吊工作速度:工作速度是衡量執行機構的作業快慢,主要包括起升、變幅、回轉和行走速度,其中起升速度又分為單繩速度、空鉤速度、滿載速度,均以單位m/min表示,回轉速度以單位r/min表示,變幅是指吊鉤自最大幅度到最小幅度時的平均線速度,一般以需要的時間秒來衡量。
船吊、碼頭吊自重:起重機的自重是起重機處于工作狀態時起重機本身全部質量。對于同一性能的起重機,自重輕意味著起重機設計合理、制造可靠。
船吊、碼頭吊起重量:起重機起吊重物的質量值稱為起重量,起重機的起重量參數通常以額定起重量表示。